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遴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遴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遴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2〕4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22〕197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6号),开展昌江县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现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
(二)工作内容
1.前期准备。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3〕28号)文件要求,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登记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根据开展工作需要,收集农村集体2023年度资产的相关凭证、账套等资料。
2.“三资”清查。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规范要求,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对2023年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2023年度资源性资源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相衔接,2023年度资源性资产数据参照2022年度资源性资产数据进行登记。
3.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登记。以“防返贫监测系统”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数据为基础,对资产权属清晰、价值确认无争议、移交手续完备的资产,全面准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4.填报登记。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使用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的《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分门别类对照予以登记,填报内容确保符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清产核资上报系统录入规范要求。
5.张榜公示。将清查的初步结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进行公示7天,并受理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核查至群众认可。
6.数据上报。按照通知要求,将清查登记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清产核资系统,上报乡镇、县、省逐级审核确认。
7.成果装订。将资产清查当中形成的清查报表、公示照片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形成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成果资料。
(三)清查对象
全县64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工作时间要求
原则上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并将资产清查数据上报系统并完成县级审核,2023年5月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全部成果。
二、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财务代理记账资质或测绘资质的单位。
(二)项目报价函(复印件)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企业资质证件(复印件)
(六)企业简介材料(含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七)企业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加盖公章密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址,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递交日期等信息。
三、报名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7:00。
(三)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办公大楼913室)。
联系人:吴学文,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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