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干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经审批,资金来
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NSC-24XHSL020690
2.2招标项目名称: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干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多
2.3招标项目概况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心点位于沙湾市城中心西南方向约38k
处。场区西侧有已建道路,交通便利。场址地貌属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区,场地内地势较开
阔,地表植被发育弱。
本工程拟选用单块容量655Wp的P型双面双玻单显硅组件,共计安装光伏组件139238
4块,总装机容量92015Mwp,交流侧容量为700MW,容配比13029,架豹装
中并网方案,同期建设1座220kW升压汇集站,配置70MW/140MWh储
能时长
2小时。场区建设分两部分:管理站区、光伏阵列区。管理站区含220kV
区、进站道路等内容:光伏阵列区含光伏组件方阵、箱变、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电缆沟等内
容。
光伏场区新建一座220kV光伏升压站。拟通过1回220V架空线路接入奎屯东220ky
变电站,送出线路拟选用LG)-2×630型导线,送出线路长约25km,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
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约352320.65万元。
本工程筹建期3个月,工程建设期10个月,完建期5个月,总工期18个月。计划202
4年1月份开始前期准备,3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拼网发电,2025年5月31日
前完成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T0万千瓦光伏项且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建设的合同管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完工结
算审核,以及配合委托人开展造价咨询相关的其他工作。
(1)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合同管理
①参与全阶段勒察设计、监理、PC总承包合同及其他采购合同策划及咨询,配
合委托人进行合同拟定及修改、合同审核、合同谈判、合同签订。
②配合委托人对合同的签订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复核。
③配合委托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复核,梳理履约风险,提出对应措施或处
理建议。
(2)配合委托人进行投资控制
①月进度价款支付审核:根据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审查支付
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月进度结算计量周期内完成
出具审
核报告。
②变更、索赔及签证审核:根据合同对工程变更、签证
段勘察设计、监理、PC总承包合同涉及的工程变更、索赔文传进
审核,包括立项审核及费用、工期审核、方案比选,提出咨询
告
4
协助委托人进行变更、索赔项目的谈判工作。
(3)完工结算审核
①审核PC总承包工程结算手续的合规性、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先整性。
②审核工程完工后PC总承包合同履约情况,复核已完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是否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③审核PC总承包实际安装设备数量、型号规格与合同文件约定的一致性。
④审核PC总承包完工结算金额,出具完工结算审核报告。
(4)配合委托人财务决算报告编制,项目完工审计等工作。
25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第一个PC总承包标段开工之日起至咨询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合同服务期24个月。
2.7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8服务方式及要求:
(1)服务方式:专业咨询服务。
(2)服务要求
1)根据委托人要求出具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应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以及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
管理有
2)投标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各项工作,
托人资料
3)工程建设期内,驻场服务专业人员不少于2
月州
的移少于22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5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承担过至
少1项施工过程造价和完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贵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
国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子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3月21日17:00至2024年3月26日17:00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
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
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
投标
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采购项目),
业
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专首页服务
商服务)。
招标文件发售电话:021-615923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技时完
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
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北京时
间)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十里香大夏18层
联系人:武立辉
电话:1803155120
电子邮件:ulihui@cnnp.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联系人:林莉
电话:010-80939760
电子邮件:inli@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凝义,仅接受对资格条
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项目】
【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
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
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新华(金盒理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核
步用
121日
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