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岭山镇大沙村长者饭堂及村史陈列室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SIDSA12400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岭山镇大沙村长者饭堂及村史陈列室改造工程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441900-04-01-194515)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
人为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大岭山镇大沙村长者饭堂及村史陈列室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大沙路 79 号、81 号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原有建筑的修缮改造及加固工程,项目包括 1 号楼和 2
号楼,1 号楼占地面积约 333.73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20 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 6.9 米,2 号楼占地
面积约 429.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20 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 9.2 米。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4812884.67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4053757.46
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若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经发包
人审核发现按承包人设计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过经批复的概算建安工程费时,承包人须无偿
为发包人修改施工图(修改后的施工图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直至施工图预算不超出
限额,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岭山镇大沙村长者饭堂及村史陈列室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完
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等工程总承
包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
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事项:
(1)施工图设计: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
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
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
续。
(2)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招标人及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
图预算,结合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采购材料、设备,实施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
工验收以及配合财政部门竣工结算,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
(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
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
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
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
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4)建设工程其他内容(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协调及
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需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需委托有资
格的第三方进行)、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
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126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6.1 设计工期:3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初步设计: / (非财政性投资项目可选填)
■①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
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
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止。
2.6.2 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96 日历天,计
划 2024 年 05 月 23 日开工,2024 年 08 月 26 日完工。
□其他: /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图
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符合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规定,设计深
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施工的质量标准为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2.8.1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
2.8.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
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作业、
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
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 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
□3.2.1.1 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
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
/职称;或者具有/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
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设计负责
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2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1.2 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贰级(或
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
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
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2 设计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等信息);(2)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
体中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
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2.3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
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贰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
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
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
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
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
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
均须满足)。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
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
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
足)。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3.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个(包括联合体牵头人,须按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1 款中规
定的组合要求,且各分项资质的单位最多 1 名);(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
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3)联合体所
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
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
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
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
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
26 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
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
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
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
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其它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
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3357103;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9-83351968;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 1 号。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
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 。
注意:(1)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服务指南,请
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平台系统的,无法关联。
(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 其他: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