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用小冰箱招标公告

客用小冰箱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询价通知书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大同路华美达酒店物资-客用小冰箱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6-Q-X-023

2、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圆整

人民币(小写):¥210,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具有由注册地检擦院在本采购文件上网之日起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三、采购内容

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客用小冰箱

详见附件

1批

注:1、响应供应商请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清单图片。

2、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三天内将所有产品样品送至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封样。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2016年6月5日之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并完成安装,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②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5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

4.1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在物品验收合格后的零配件供应;

4.2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1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24小时以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

4.3质保期:不低于2年,从安装摆放就位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非人为原因损坏更换服务;

4.4供应商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和范围;

4.5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零配件供应价格;

4.6供应商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和范围。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所响应的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4、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1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合同总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以及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每批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初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合同款的50%,累计支付至实际总货物款的80%,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发货的不予支持。

3、经大同路酒店管理部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同时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完税发票。

4、审定价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完税发票后15天内一次付清(扣除质保期间已发生的甲方自行维修费用)。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且在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开具收款收据后5日内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单位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询价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出售地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咨询:顾奕(****-********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报名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还须提供开票信息,详见附件。[注:报名时仅对提供附件一(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进行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6)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7)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8)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9)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10)《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11)《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2)供应商具有由注册地检擦院在本采购文件上网之日起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3)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14)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须提供开票信息,详见附件四。

2、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共三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http:///)。

十一、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在网站(http:///)上。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

传 真:(0512)********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邬汝超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莺

联系电话:(0512)********

十三、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询价响应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响应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响应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序号

物品名称

响应型号及配置

偏离原因(注明)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交货期:

注: 如果响应型号及配置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号码:

公司E-mail:

地址: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询价响应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采购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注:若供应商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提供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就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酒店 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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