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专项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盐城市境内,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全长162.3千米,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按设计行洪流量7000立方米/秒标准,扩挖全线深槽,加高加固两岸堤防,扩建工程沿线5座枢纽建筑物,计划工期约为84个月,总投资约438亿元,工程于2022年7月30日正式开工。为全面提升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的智慧管理,兼顾淮河流域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编制了《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专项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开发含应用支撑平台、工程数据底座、项目管理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等功能的建设智慧管理系统。

2023年1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专项初步设计》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项技术审查,2023年5月,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总体初步设计获批。建设内容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主干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淮河入海水道南影响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淮河入海水道北影响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数字化运行管理系统、信息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

具体建设任务如下(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和技术要求):

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内容:信息基础设施、应用支撑软件、工程数据底座、项目管理平台、政府监管平台(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考核监管、个人工作台、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全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慧工地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统计分析、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监测告警)、软件集成、标准规范体系及第三方测评等。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应用开发、试运行;设备的采购、调试;系统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测评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60个月(系统建设期48个月,试运行期12个月),质保期24个月,从本项目实际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电子投标文件按1826天填写)。

本合同工程要求于2024年4月具备进场条件(具体进场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2024年7月底具备项目建管平台(包括不限于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档案、智慧工地、四全五统管理等功能模块)、政府监管平台(包括不限于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慧工地监管等模块核心功能)初步上线试运行条件;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管平台其他模块开发和政府监管平台(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统计分析、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监测告警等)开发及已建系统集成工作;2025年3月底,完成其他模块的开发及系统集成工作,2025年5月底,经第三方测评,系统具备整体运行条件;2028年3月底,完成初步验收,进入试运行期,为期12个月;2029年3月底,完成合同完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验收;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为期24个月),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BIM技术开发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合同完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财务造假以及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1)、(3)、(6)的要求和遵守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相关开发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须至少具有BIM技术开发相关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人员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10.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所有剩余投标报价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所有剩余投标报价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最高投标限价: 138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45分;2.技术部分:55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扣1分(例:在101%时,得19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0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素质和能力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证书的得1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或信息化类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相应证书)

(2)近8年来(自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BIM技术开发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万元并在其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满足得2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的或业主出具的项目开发完成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同一项业绩评分时,项目负责人与单位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优先;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软件项目,需如实提供该业绩完整的已标价的投标或完工结算的工程量清单等证明材料。

4

3

单位业绩、软件著作权、获奖(如联合体投标,为任一成员单位具有即可)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每项得0.25分,最多得0.5分。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四级得0.5分,五级得1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近8年来(自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BIM技术开发业绩,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人民币500万元,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出具的项目开发完成的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软件项目,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工程量清单等证明材料。

(3)近8年来(自2016年3月1日以来)获得工程建设管理系统、BIM应用开发类软件著作权,每获得1类软件著作权得0.25分,最多得0.5分。获得工程建设管理系统、BIM应用开发类专利,1类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4)近8年来(自2016年3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每项得0.25分。最多得0.5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5

4

项目组员配备

投标拟任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1)每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最多得2分;每1人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最多得2分。一人多证不可兼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2)专业配备上至少具有工程类专业,每人得0.5分,最多得3.5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软件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每人每专业得0.5分,最多得8分;地理信息专业,每人得0.5分,最多得0.5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项最多得12分。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书等扫描件。

16

合计

45

(二)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工作任务的理解与分析

对本项目工作内容、需求和整体架构理解分析,清晰透彻、全面准确。

内容完整合理可行(3.2-4分),基本完整可行(2.4-3.2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2.4分)。

4

2

难点和重点分析

对本项目难点和重点分析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对重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难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1)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特点;2)全过程全流程的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和数据管理;3)建管和监管数据与BIM、GIS的融合;4)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与电子档案管理无缝衔接。

每项最多1.5分,完整合理可行(1.2-1.5分),基本完整可行(0.9-1.2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0.9分)。最多得6分。

6

3

应用支撑软件及硬件设施

电子签章、检测管理平台、GIS软件、BIM轻量化软件应采用成熟产品,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一项得0.5分,最多得1.5分。

波分设备、备份服务器、运维审计服务器等核心硬件选型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一项得0.5分,最多得1.5分。

3

4

项目建管平台和政府监管平台

项目建管平台从各建设管理模块的功能、流程、数据流转等方面进行方案阐述。

1)项目前期及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前期管理、移民征迁管理等模块;2)项目实施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开工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四全五统管理,农民工工资,安全监测,智慧工地等模块;3)项目验收及后评价阶段:主要包括验收管理,考核管理等模块;4)项目综合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党建管理,视频监视,综合服务,GIS数据管理等模块;5)多种终端的展示:提供移动APP功能。6)基于BIM+GIS的辅助决策功能。

每项最多1.5分,完整合理可行(1.2-1.5分),基本完整可行(0.9-1.2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0.9分),最多得9分。

政府监管平台从各监督管理模块的功能、流程、数据流转、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方案阐述。

1)项目监管业务:质量监督、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考核监管、个人工作台模块;2)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3)业务应用专题:在建重点工程智慧工地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统计分析,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监测告警;

每项最多2分,完整合理可行(1.8-2分),基本完整可行(1.2-1.8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1.2分),最多得6分。

15

5

BIM+GIS技术方案

对BIM+GIS与业务融合方案进行阐述,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数据的集成、管理、查询、展示和共享等功能。

1)项目单元划分、质量监控、进度管理、安全监测、安全风险评估、计量支付等工程建设相关数据基于BIM模型的应用;

2)工程建设、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移民征迁等工程建设相关数据基于GIS的应用;

每项最多2分,完整合理可行(1.6-2分),基本完整可行(1.2-1.6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1.2分)。最多得4分。

4

6

电子档案方案

对电子档案建设方案详细阐述,满足参建单位档案管理独立性、项目法人单位档案规范一致性、主管部门督导监察实时性的管理要求。

1)项目开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电子档案的全时段全流程管理;

2)支持建设管理业务系统功能的电子签章对接,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核和实时归档等功能;

3)与已建业务系统的电子文件归档接口功能;

4)与各级项目法人单位现有馆藏档案管理系统的档案移交功能。

每项最多1分,完整合理可行(0.8-1分),基本完整可行(0.6-0.8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0.6分)。最多得4分。

4

7

系统集成与部署方案

对已建/在建业务系统的集成方案、系统部署及数据安全方案进行阐述。

1)工程数据底座与项目建管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第三方集成系统之间的数据同源与数据共享,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与已建系统、智慧工地及其他拟建系统的集成方案;

2)针对省水利厅信息化现状、数据交互的安全要求,阐述系统建设和部署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每项最多2分,完整合理可行(1.6-2分),基本完整可行(1.2-1.6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1.2分)。最多得4分。

4

8

项目管理、进度、质量保障措施

项目组织管理、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安排合理,措施得当、详实可行。措施完整合理可行(5-4分),基本完成可行(4-3.5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3.5-0分)

5

9

技术培训和服务承诺

1)阐述技术培训和系统测评方案,保障培训方案设计合理、内容全面,满足项目使用与管理要求。

2)阐述系统开发阶段、试运行阶段、初验及终验后期的服务承诺、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应急预案、资源保障、关键技术人员驻场等方案。

每项最多2.5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2-2.5分),基本完整可行(1.5-2分),有明显缺项或缺陷(0-1.5分)。最多得5分。

5

10

视频演示

投标人以录屏视频讲解方式进行系统演示,视频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需要在真实系统中操作演示,不能演示ppt,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080P。需在类似建设案例的真实系统中按照顺序操作演示以下功能。演示内容包含:

1、项目建管平台功能展示。功能点:建设管理平台核心功能模块的展示(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

2、监管平台功能展示。功能点:监管平台核心功能模块的展示(质量安全资金等监管等);

3、工程建设管理与BIM+GIS融合展示。功能点:工程建设相关数据(项目单元划分、工程质量监控、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程计量)基于BIM模型的应用;工程建设相关数据(工程建设、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移民征迁)基于GIS的应用;

4、电子档案功能展示。功能点:项目开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电子归档档案的全时段全流程管理展示;业务功能的电子签章应用,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结和实时归档展示;与馆藏档案管理系统的档案移交功能展示。

5、移动APP。功能点:消息提醒,流程在线审批,图纸、文档、图片、视频其他附件在线浏览查询,工程安全、质量、投资、进度等业务功能展示。

总分5分,每项1分,如有缺陷,每项扣0.1~0.4分。

5

合计

55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025-********

传真:025-********

标签: 管理系统 重点工程 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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