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3年沥林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项目埔仔段竞争性磋商
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3年沥林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项目埔仔段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沥林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项目(埔仔段)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 20: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 ||
预算金额 | ¥1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 | ||
采购单位 | 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工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朝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工 0752-*******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2023年沥林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项目(埔仔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GC2401
项目名称:2023年沥林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项目(埔仔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2023年沥林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项目(埔仔段)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方式:现场或邮寄或邮件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响应参与方式
领购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线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159*****749@163.com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检查无误即报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邮寄采购文件(到付)或邮件发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一式二份到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检查无误后即报名成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埔仔村
联系方式:黄工 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朝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5号德伟大楼7楼
联系方式:朱工 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0752-*******
标签: 内道路建设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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