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取消车辆处置的鉴定机构招标公告

选聘取消车辆处置的鉴定机构招标公告

非招标采购项目编号:MCJ[2016]058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中牟县关于选聘取消车辆处置的鉴定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中牟县关于选聘取消车辆处置的鉴定机构项目;中牟政采竞谈-2016-04-14。

二.谈判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中牟县公车改革部分取消的车辆进行鉴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作为车辆处置依据等。具体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300元/辆。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包含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领取谈判文件信息: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地点: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中牟县商都大街399号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免费)

其他有关事项: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谈判文件领取期间开具有效)、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七、本次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 张科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李智永 海巍

电话(传真):0371—********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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