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教育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乡宁县教育科技局“教育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教育科技局委托,依据乡宁县财政局(2016)12号、(2016)13号、(2016)42号备案对其所需“教育教学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XNZC(2016)002-1号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教育科技局“教育教学设备”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三包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元)

第一包

笔记本计算机、50+1云机房、台式计算机(含机房)

1

********

第二包

学校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1

*******

第三包

学校安全监控设备

1

*******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4、交货地点:按《设备分配方案》供货到各个学校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70%;项目工程经审计后付款20%;三年质保期满后付款10%。。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持有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复函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检察院联系人:闫继军,联系电话:139*****958

6、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7、第三包投标人须具备三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0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2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

7、投标人公司公章

注: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10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九、其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2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人:邢彦龙

联系电话:139*****055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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