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项目

2024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834万元,在现有厂区正常生产不变的情况下,在现有新厂区一车间西侧3000平方米实施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的生产,购置挤出生产线10条、注塑生产线2条、全自动检测组装生产线4条及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万套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海域,其中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隔油池进行预处理。

2、废气污染物:①注塑/挤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加强车间通风。

3、固体污染物: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⑤严格按照生产班次生产,破碎工序夜间 10:00以后不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新能源汽车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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