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2024年度住房建设领域三防应急救援服务招标公告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2024年度住房建设领域三防应急救援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大鹏新区2024年度住房建设领域三防应急救援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在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一般(IV级)建筑工程、既有房屋(危房)、建筑边坡、建筑废弃物等领域突发应急事故,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先期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拟开展大鹏新区2024年度住房建设领域三防应急救援等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项目开展形式:服务供应商需按合同约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等,并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的指挥下处置发生在新区住房建设领域内的各种应急抢险抢修救援演练等相关任务。
(四)项目拟开展时间: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3月31日-2025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采购单位: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六)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数量:3家,分别服务于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
(八)预算金额:每家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共30万元。
(九)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卢工,075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取得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取得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服务要求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既有房屋(危房)、建筑边坡、建筑废弃物等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监管领域内出现险情时,服务供应商需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指挥下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一)三防预警期间,服务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救援人员待命工作,确保随时可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二)出现三防突发险情时,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集人员、装备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接到采购人应急救援任务通知时,必须组织人员、设备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三)应急救援期间,服务供应商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联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并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安排、指挥。
(四)服务供应商需在双方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准备齐全相应设备、物资并放置于仓库内(大型装备可自有,也可协议租赁;小型装备需自有),确保发生险情后能第一时间使用。其中,租赁的设备、物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期限),仓库地址需交通方便、内部照明等基本条件能保证正常使用。此外,服务供应商日常需做好必要抢险车辆、设备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定期保养、检查,保证满足抢险应急所需。
(五)服务供应商应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队伍人员应常驻新区范围内,并做好队伍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自身应急救援能力。
(六)为本企业救援队伍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四、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保密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五、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协议另有约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做好设备准备、人员组建及培训、方案编制等的工作,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能正常使用、运行,同时应预备好其它施工机械以备急用。如存在物资、设备数量不足或不能正常使用、运行或其他违反前述事项行为的,则每发现一次,服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因该等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及公共财物损失的,服务供应商应足额赔偿。
(二)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预警、应急救援先期处置指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组织调集人员、设备、物资;服务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设备和人员到现场待命或出现不听指挥、抢险救援不及时、物资人员配备不足等情况的,每一次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在尾款中扣除。如服务供应商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出现前述情况的,则视为服务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供应商除支付违约金外,应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费用。
(三)对敷衍塞责、讨价还价、拒绝承担应急救援先期处置任务、演练的,或者执行应急救援先期处置任务、演练不力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供应商应退还甲方全部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将服务供应商清出大鹏新区应急抢险队伍,1年内禁止在大鹏新区承接任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并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市、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
(四)采购人需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给服务供应商。由于特殊原因(如财政、银行部门延迟支付等)造成采购人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服务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
(五)服务供应商若未能有效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向采购人额外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投标所需资料
(一)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人员配备情况(数量、职称、专业、证书)以及拟派队员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清单。
(二)其它资料。
1.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写明报价单位名称、办公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含税)、企业人员与设备配备情况、存放应急救援物资仓库地址、拟服务的办事处等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企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方案。
3.具有应急抢险救援相关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深圳信用网”网站打印公共信用报告。
5.廉洁投标承诺书。
七、投标资料递交
(一)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7:00前(北京时间)。如以快递方式提交投标资料,收件截止时间同上述时间(以邮戳为准)。
(二)投标资料递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0办公室。
(三)投标方应按投标所需资料清单提交投标资料一份,有关文件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投标资料须密封递交。
(四)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致电有关业务科室。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755-********。
八、评审方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评分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报价金额;
2.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等);
3.应急抢险救援相关经验;
4.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方案;
5.应急救援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包含时间保障措施、物资储备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情况等)。
(二)中标评判标准:按照评分规则,依次对申请成为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与南澳办事处的应急抢险队伍的投标单位进行量化打分,并以总得分最高的一家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已中标单位不得进入下一轮的评比。
九、采购结果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附件:1.大鹏新区住房建设领域工程抢险必要设备器材清单
?2.廉洁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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