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

大连金普新区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


2023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为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继续通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新进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各种形式,不断拓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覆盖面。印发《大连金普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建立《大连金普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组织做好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述法及党工委、管委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照述法工作。

(二)聚焦营商环境精准发力,优化政府机构服务效能

组织编制并公布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变相许可清理整治。组织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出台《金普新区2023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做好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和“万件清理”工作。创新推出“企业上市无违规证明”特色一件事服务,为企业搭建审查绿色通道,将27个部门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将原来45份材料压缩至最多9份,办理时间由至少1个月缩短至7天,在大连政务服务网金普新区“特色创新”栏目上线“企业上市无违规证明”,为企业提供在线“一键”申请、部门联办、快递送达等一站式集成服务。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管委会名义印发《关于公布废止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有效及立改废释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新区官网集中公示。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立足行政决策机制建设,规范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印发《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召开金普新区外聘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外聘法律顾问62人。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各项法律事项,为新区推动海域违法养殖清理整治、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新区管委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学习《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整治,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协调推进“匡正行政执法理念,整顿行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影响振兴发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建立推行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逆向建档、监督倒查”机制、“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裁量基准动态更新机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企业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机制等创新举措。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制定印发《大连金普新区2023年度区直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印《2023年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汇编》。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622项、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914项,行政裁量权基准文件24件,累计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卡1491张。

(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应急处置应对能力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修订7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并聘请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组织开展3次区级应急演练,充分检验区级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单位配合协作;建立了820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形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机制,并实行AB岗制度。

(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

全区301个评理说事点挂牌运转,334家法治超市连锁化统一化经营。全市首家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成立运行。“八五”普法有序推进,创建1个国家级、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十里堡街道获评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多个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获得了“防激化先进组织”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始终。全年接待行政复议咨询500余件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5件,立案193件,不予受理52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有庭必出”。

(八)强化行政行为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建议139件、政协提案204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政务公开依法推进,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4万条。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五公开”。全年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诉求事项84件,全部达到星级办件标准。承接市督查考核信息系统任务171件,办件量和办结率均位列各区市县首位。

(九)健全数字政务平台建设,赋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金普民生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智慧政务模块,89项百姓热门事项办事指南“掌上查”,33项高频业务“掌上办”。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118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300项实现“全市通办”,1170项证照和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新区19项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在“辽事通”APP免申即享专区发布,主动向“白名单”市场主体推送服务信息、兑现政策。电子证照“应汇尽汇”,汇聚58种51.86万个电子证照,有力支撑行权监督、便民服务等场景建设。

2023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在挖掘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适用或适用不规范,执法工作不够规范、合理、精细等问题和不足。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引领助推新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并始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消除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充分发挥法治专业力量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新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

四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优化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下沉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指导,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切实为基层赋权增能。

五是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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