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勘察和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勘察和设计

二、项目编号:HCLFXF【2016】-002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1、项目内容:完成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勘察和设计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施工工期:90天

3、施工地点: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和古城村高家庄村等十八村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具有土地开发整理类项目勘测和设计业绩;

7、拟派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代理人须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的有效证明(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10、投标企业报名时递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之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7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襄汾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襄汾县车站街1号

邮编:041500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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