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武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WHGKJ-*********

1.3服务地点:鄂州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5年,工作内容为:1.工程、材料、设备、服务等各类非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复核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2.编制或审核0号清单;3.工程变更中采购人需要的造价管理工作,包括因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工程量修编、工程费用变更、单价变更等造价咨询工作;4.新增工程计量子目的单价分析;5.材料价格调整计算及审核,主材支付、结算审核;6.工程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工作;7.房建、征地拆迁、电力、通信杆线迁移、涉铁工程、油气管道等有关的造价咨询及审核工作;8.工程审计、诉讼及索赔等问题的咨询服务;9.采购人所要求的与本项目所涉及造价、合同管理等咨询工作。

1.5采购预算:98.2万元(含税)

1.6 服务期: 5年,其中:建设期3年,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甲方要求及现行法律法规。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武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吴都大道6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9*****21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

注: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供应商需附信誉要求的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上述人员应提供身份证、造价执业资格证的彩色扫描件。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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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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