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分行乐山市井研县支行和凉山州雷波县支行等2处业务技术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省分行乐山市井研县支行和凉山州雷波县支行等2处业务技术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就【四川省分行乐山市井研县支行和凉山州雷波县支行等2处业务技术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XHTC-GC-2024-004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乐山市井研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标段2为凉山州雷波县支行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
1.2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30天。
1.3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
标段1:乐山市井研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最高限价:******.26元,其中设备工程金额为******.07元;安装工程造价为******.19元;“暂列金”*****.3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536.59元、“规费”为3936.11元; “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规费”作不可竞争费用。
标段2:凉山州雷波县支行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最高限价:******.21元,其中设备工程金额为******.12元;安装工程造价为*****.09元;“暂列金”5016.6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474.72元、“规费”为1908.44元; “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规费”作不可竞争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空调设备原厂出具的经销授权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或灰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类似空调设备供货业绩(2021年以来至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10号楼8楼801室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还须提供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4)本次招标 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名称)(邮件名称为XXX项目报名资料,介绍信载明联系电话)进行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10号楼14楼1402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准时参加。
5.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https://);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室
联系人:曾先生、吴先生
传 真:028-********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58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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