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后
本招标项目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新发改批复【2021】8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和田市以北约20km的中昆物流园东侧区域
3.项目概况:根据相关建设规划,和田地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火电电源规模700MW,推荐机组容量为2×350MW,该规划火电厂采用超临界空冷供热机组。自治区发改委大力支持和田地区2×350MW火电机组的建设,电厂的路条及核准文件已在自治区内调配发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
4.招标范围: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质量、进度、安全、投资)、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一履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的原则进行。其它根据监理方职责以及电力行业一般惯例可合理推断为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所应负责的所有监理工作。目前预计现场安装1号机组完成70%,#2机组完成55%,土建完成90%工作量。所涉及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安装方面,目前#1锅炉本体已经安装完成进入水压试验;#2锅炉本体安装完成90%;#1号汽轮机进入扣缸监检阶段;#1机管道、泵等附属设备施工完成;#1号炉一次风机施工完成;#1号炉捞渣机设备施工完成;#1号炉送风机施工完成;GIS设备施工完成,变压器设备施工完成具备厂用电受电条件;电气6KV、380V电气盘柜施工完成;化水设备已安装完成进入单体调试;干煤棚建筑、卸煤沟、地磅、原煤采样装置等设备安装完成;空压机安装完成;1号电除尘安装完成、土建方面,完成#1、#2机组主厂房土建全部完成,剩余部分室内室外粉刷工作;输煤土建除内外墙粉刷外其余建筑全部完成;土建目前除消防站、水解尿素、氢站、材料库等外墙砌筑外,其余剩余墙体粉刷工作。二、服务要求: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工程结算、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限:总工期暂定15个月(具体与项目实施同步,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且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6.工期目标: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按时完成。确保整个工程按期建成,达标投产。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杜绝恶性人身、机械、设备事故,努力实现“事故零目标”。
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合同、国家、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争创行业或地区优质工程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一年 (指2022年度) 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损益表)等;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或4台300MW及以上机组热电联产投运监理业绩(业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等证明资料,类似工程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或单台350MW及以上机组热电联产投运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须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指与发包人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10时30分到2024年4月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到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 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开户行号 | |
开票类型 | 专票£ 普票£ |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式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帐号:000*****901100*****872
开户行名称:乌鲁木齐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号:313*****0109
本项目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个人缴纳任何费用不予受理,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核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数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
八、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监督部门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国华路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7*****8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0991-*******、 182*****623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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