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城区备用水源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城区备用水源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灯塔城区备用水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一、目的任务
为解决西马煤矿发展与城市居民用水间的矛盾,在充分搜集、分析前人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水文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工作,基本查明调查区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富水地段,选择水源地;计算第四系地下水资源,控制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满足B级精度要求,为供水水源地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二、服务内容
1、水源地(备用)水文地质勘查
(1)搜集区内水文、气象资料,充分搜集区内地质、水文地质等成果资料。
(2)开展勘查区内1:*****水文地质测绘,对区内已有水源地、机民井、生产井现状开采量进行调查。
(3)在勘查区内进行水文地质钻探、抽水试验、物探、取样化验、工程测量、水位统测等工作。
(5)基本查明勘查区含水层结构和分布、地下水循环条件、水文地球化学特征,划分富水性分区,圈定宜井区。
(6)调查研究工作区地下水化学特征,查明周围污染源、污染方式和污染途径,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7)合理概化水文地质边界条件,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水质评价,计算允许开采量,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8)工作量清单
工作量清单
类别 | 工作项目 | 单 位 | 设计工作量 | 备注 |
1、资料收集 | 地质、水文地质相关资料 | 份 | 5 | |
2、地形测绘 | 1/1万地理底图编绘 | 幅 | 1 | |
1/1万数字化底图 | 幅 | 1 | |
3、水文地质调查 | 1/1万水文地质测绘 | km2 | 10 | |
水位统调点 | 点 | 20 | |
4、水文地质钻探 | 抽水试验孔 | m /个 | 160/2 | |
观测孔 | m /个 | 320/4 | |
5、水文地质试验 | 抽水试验 | 台班 | 40 | |
6、地球物理勘探 | 高密度 | 点/km | 300/3 | |
联剖 | 点/km | 300/3 | |
7、室内试验 | 一般水质简分析 | 件 | 5 | |
水质全分析 | 件 | 2 | |
8、工程点测量 | 工程点测量 | 组日 | 5 | |
2、水源地(备用)水资源论证
满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2017)要求。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2001);《地下水资源勘察规范》(SL 454-201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GB*****-2001);《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1994);《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2017)等。
四、服务进度
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五、服务实施保障
服务人员、设备等配置需保证项目质量,标志建设规范化。
六、提交成果:
编制相关技术报告及图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四楼)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具体视频会议号及密码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灯塔市烟台街道建设街5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邮箱地址: liaoninghaoze@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
*****21)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