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方竞价公告

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方竞价公告

为充分发挥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梅州市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我所决定将兰花产业化技术进行转化,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成果转化竞价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兰花产业化技术科技成果软硬件基本情况
(一)兰花产业化技术科技成果软件基本情况
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是梅州市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建有实验室、人工气候室、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近年来,共承担省市科研项目15项,自选项目3项;先后获得省市科研奖励6项、软件著作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梅州市地方标准1项。研究开发了兰花产业化技术、梅花矮化盆栽技术、蝴蝶兰组织培养技术、盆栽蝴蝶兰温室催花技术等。
(二)兰花产业化技术科技成果硬件基本情况
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大棚位于梅江区富奇路151号,两栋大棚(棚内实用面积约680㎡),大棚设施齐全,配套蓄水池、喷灌系统、遮阳网系统、堆料场等。
二、兰花产业化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内容
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充分利用自身的科技、技术、设施作为研发单位,成果转化合作方充分利用资金、信息、生产、市场营销优势,以“科研+企业+基地+示范推广”的模式合作,深化兰花的产业化研究,并围绕该产业进行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转化,扩大兰花产业链,致力把梅州打造成兰花的产业化生产基地。
三、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双方的权责
(一)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以下称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位于梅江区富奇路151号甲方2栋大棚(棚内实用面积约680㎡),配套蓄水池、喷灌系统、遮阳网系统、堆料场。
2、协助成果转化合作方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兰花种植品种和数量,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3、协助成果转化合作方进行兰花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宣传推广。
4、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根据资金实际,在基地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等相关研究时,对成果转化合作方进行一定的生产资料补助。
(二)成果转化合作方(以下称乙方)权利与义务
1、应充分遵守基地的管理制度与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相关制度,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开展兰花的生产工作,确保兰花品种健壮。乙方根据需要配合甲方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等相关研究。
2、根据自身生产实际需求,可自主培育相关品种和数量,安排相应员工进行兰花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做好苗木出圃登记,办理苗木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植物检疫证书以及其他部门的规定。
3、注意生产安全,定期对大棚等设施进行巡查保养,机械设备要定期维修养护,不得挪作它用。维修养护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和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对甲方的基地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因期满后,在甲方所属场地内投资所形成的不动产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等不可移动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可移动的部分,则由乙方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撤离,拒不撤离的,归甲方所有。
4、应做好基地保卫、保洁、防疫工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调研和参观等工作。
5、合作项目中产生的水、电、燃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乙方享有基地的合法经营权,所有生产成本由乙方承担,兰苗由乙方销售(赊销债权风险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方拥有与甲方申报项目优先权,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须合同期满前3个月书面申请。
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服务费竞价
兰花产业化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费每年最低竞价*****元整(壹万壹仟元整),竞价最高者中标。
五、竞价截止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24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快递的以揽件为准。
六、其他要求
1、竞价者条件
竞价者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公司、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
2、提供报价单等资料
有意向合作的公司、企业、合作社、个体户,以密封资料的形式向我所报价。竞价者需提供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料寄(送)地址:
各竞价者请于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前将竞价材料用信封密封后(封口加盖公章)寄(送)至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51号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4、确定对象
到截止日期为止,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参与才进行开标,如果不足3家则视为无效,不开标。符合开标条件时,我所将成立工作小组,将于2024年3月29日在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二楼会议室,集中所有竞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竞价资料当众统一开封,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方。如果报价相同,则安排现场再次进行竞价,直至得出最高竞价。中标情况将在本院大堂公示栏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
因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连续性的要求,确定中标方后,我所与中标方签订5年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
6、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所,如有疑问,竞价者可于截止日期前(即2024年3月29日前)电话咨询或者面谈了解情况。
联系人:李翠玲(联系电话180*****765
附件:报价单
梅州市农林科学院花卉研究所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研究所 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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