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000G24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肇发改发[2024]02号、[2024]07号、[2024]08号、[2024]11号、[2024]12号、[2024]15号、[2024]17号、[2024]19号、[2024]21号、[2024]22号、[2024]26号、[2024]31号、[2024]34号、[2024]35号、[2024]36号、[2024]38号、[2024]42号、[2024]48号、[2024]50、[2024]54号、[2024]55号、[2024]56号、[2024]58号、[2024]59号、[2023]160号、[2023]161号、[2023]162号、[2023]163号、[2023]164号、[2023]165号、[2023]166号、[2023]167号、[2023]168号、[2023]169号、[2023]170号、[2023]171号、[2023]172号、[2023]173号、[2023]174号、[2023]175号、[2023]176号、[2023]177号、[2023]178号、[2023]179号、[2023]180号、[2023]181号、[2023]186号、[2023]187号、[2023]188号、[2023]189号、[2023]190号、[2023]191号、[2023]192号、[2023]193号、[2023]194号、[2023]195号、[2023]196号、[2023]197号、[2023]198号、[2023]199号、[2023]200号、[2023]201号、[2023]202号、[2023]203号、[2023]204号、[2023]205号、[2023]206号、[2023]207号、[2023]208号、[2023]209号、[2023]210号、[2023]211号、[2023]212号、[2023]213号、[2023]214号、[2023]215号、[2023]216号、[2023]217号、[2023]220号、[2023]221号、[2023]222号、[2023]223号、[2023]224号、[2023]225号、[2023]226号、[2023]227号、[2023]228号、[2023]229号、[2023]230号、[2023]231号、[2023]234号、[2023]235号、[2023]236号、[2023]237号、[2023]238号、[2023]239号、[2023]240号、[2023]241号、[2023]242号、[2023]243号、[2023]244号、[2023]245号、[2023]246号、[2023]24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居民出资,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肇东市城区内;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富华小区、实验小区、国税小区、大修厂楼、电大3号楼、人寿保险公司楼、监察大队楼、木糖醇家属楼、军政小区、四南电业2号楼、五道街老电影院小区、房产2号楼、老环卫小区、电业小区、宏达美食城小区、统建6-8#楼小区、商业局小区、贸易中心小区、教育工程小区、建委1-9号楼小区、师范家属楼小区、一公司楼、二粮库楼、五粮店楼、五金二公司楼、防疫楼,改造建筑面积******.88㎡;

2.4监理服务期限:163日历天,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第一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监理主要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其他组成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监理各标段不允许兼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人:刘晓勇

电 话:0455-*******

招 标 人: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肇东市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59号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zhxmgl8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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