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第五师双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D31-00-2024-0241 | 分 类: | 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示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11:11:01 | |||
标 题: | 第五师双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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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兵团自然资源局和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办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兵团自然资源局和师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情况
(一)将依法治师市及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习。我局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抓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开展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经清理,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开展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46项事项126类证明材料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对27项事项33类证明材料实行免提交和容缺受理,进一步减轻服务对象压力。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并按要求落实,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能力。厘清自然资源部门职责,明晰责任边界,理顺机关内部机构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机制,构建“精简高效、职能清晰、运转顺畅、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权力运行新机制,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落实清单动态管理。我局加强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的自然资源行政程序建设和权力运行标准化、格式化、规范化建设,对自然资源行政权责清单开展动态调整。2023年,我局根据法律法规修编情况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目前为25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7项,行政处罚事项149项,行政强制事项5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0项,行政检查事项17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事项16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给付2项。明晰行政执法事项的职权、流程、机构、岗位和责任,分事项、分岗位设定权责,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执法领域及重大决策方面,坚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师市范围内重大决策事项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等,广泛听取团场、师市各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通过举行座谈、听证、组织专家评审、面向各部门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示等方式,拓宽重大事项公众参与渠道。我局建立自然资源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两名,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商请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重要程序。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与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检查,加强矿产资源监管,推进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将监管事项纳入清单,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4.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组建服务专班,就项目落地进行全程服务;二是建立土地供应工作机制,全年召开8次土地利用审批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决策土地出让事宜;三是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经清理,我局没有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事项的实际需要,严格审查我局规范性文件,坚决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保障政令畅通;二是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向师市司法局报备审查。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执法领域及重大决策,我局坚持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凡是重点、难点问题,必须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相关科室进行会审。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查;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我局积极加强与法律顾问对接力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商请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重要程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23年,我局开展执法动态巡查240余次,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规划类违法案件21宗,累计收缴罚款47.47万元;二是完成塔斯海垦区检察院2份检察建议的处理工作。其中,依照法院裁定书和检察建议书要求,与83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完成83团1宗土地 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收回违法占用土地2342.47平方米;三是完成2宗破坏耕地非法挖沙案件行刑衔接移交工作,并在刑事侦查过程中提供协助;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3年我局完成14名执法人员新申领执法证工作;五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印发了《第五师双河市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计划》,对师市辖区自然资源巡查区域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巡查要求,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七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全程记录执法过程。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权力清单的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将所有权力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检察院、法院监督,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七)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一是2023年2月,我局举办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全系统干部及邀请各团有关业务同志,共计70余人次参加学习培训;二是完善学法制度,将学法用法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各类法律并参与考试,将学法用法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三是要求党员干部利用手机登录“学习强国”APP,实时了解中央政策和动态,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意识。
(八)坚持法治宣传,打造良好普法环境。一是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更好的开展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工作;二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法制宣传日,通过进社区、进学校,利用拉横幅、LED大屏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加大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方式的利用,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极大提高普法教育社会参与度和覆盖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因机构人员严重不到位,在城乡规划执法、林草执法等工作还存在关系未理顺、工作不到位等现象,增加了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隐患。
(二)依法行政观念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和案卷评查工作还需要完善,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系统开展全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八五”普法结合起来。二是继续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全面推动和健全局党组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集中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的合力,研究解决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三是提高法治能力。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学习培训,做好相关学法培训记录。
(二)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规范有序,防范重大执法行政争议风险。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不动产、规划、用地等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
(三)高效化解争议,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一是落实行政争议化解。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席工作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功能,优化败诉败复风险案件沟通机制,在案件受理环节、案件审理、办理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释说明。二是加强信访纠纷调解。落实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等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提高解决矛盾纠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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