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湾天逸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麒麟湾天逸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麒麟湾天逸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岚海坛管经发中心便函〔2024〕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含专项债) ,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创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六路与东万路交叉口西20米;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为长福麒麟湾三期小区配套幼儿园,总占地面积1154.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1.89平方米,地上4层,建设内容为室内外装饰装修和消防工程等施工(详见施工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开发商配建幼儿园,需根据幼儿园的办园理念、教学园本开展二次装修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6]226号)规定,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乙等资质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⑤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
3.8.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 00时 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27日 00时 00分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37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04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7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653 ,传真:/
联系人: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创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城4幢905,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5*****786,传真:/
联系人:叶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https://ptzwfwzx.org.cn:9999/)
网址:https://ptzwfwzx.org.cn:9999/
联系电话: 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415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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