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水利局:望城区小型水库第三方管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水利局:望城区小型水库第三方管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维修养护内容

1、坝顶:坝顶路面干净平整,无明显起伏,无坑洼、积水、积淤、杂物等现象,路面损坏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2、坝坡:坡面平整干净,无雨淋冲沟;及时清除杂草杂物,无灌木杂草滋生,草皮高度宜控制在8cm内;护坡砌块完好,无松动、塌陷、脱落或架空;防浪墙、坝肩、踏步完整(砍青次数不少于8次/年度);

3、排水沟:排水沟(管)内无杂草、淤泥、漂浮物、垃圾等,保持通畅;

4、导滤体维护:排水体块石完整,清除杂草、泥土,无损坏,排水畅通;

5、溢洪道:溢洪道通畅,无淤积、杂草、杂物、垃圾,无私建底坎、拦鱼栅、渔网等阻碍物;结构表面平整,无破损、冲坑,无异常开裂;排水孔(管)通畅;工作桥干净、整洁、畅通,金属栏杆无锈蚀、确保牢固、美观;

6、涵(隧)洞:出水口无淤积物;出口防护设施保持完好,确保一切设施能正常运行;

7、消力池:消力池完好无淤积;

8、启闭机房(管理用房):站房整洁,门窗锁完好,无漏水,墙面无开裂,工具摆放整齐,人为恶意损坏的要及时上报;

9、闸门:闸门完好,无异常漏水,无锈蚀;拉杆、导轮、支座完好,无锈蚀、变形等现象,确保闸门、拉杆等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10、启闭机:表面无锈蚀;联接件保持紧固,无松动现象;螺杆润滑;限位装置明确、固定,无松动;有电动操作的应接地可靠,确保启闭机及相关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11、人工观测水尺维护:表现清洁,保持水尺清晰可读;

12、清理大坝及近坝库区垃圾,保持水库生态环境美观,如发现非法养殖和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要及时上报;

13、防汛公路:保证入库道路畅通,路面平整,车辆可正常通行;

14、其他:单处单次1立方米以内的零星塌方清理、平整。

15、其他零星维护。

二、巡查值守要求

每个水库至少配备一名巡查责任人(管护员),年龄原则上要求不大于60周岁且身体健康,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负责落实大坝的巡视检查、日常管护、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值班值守、报告工程险情、参加运行管理、防汛安全等培训。定期进行培训考核,确保管护员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1、巡查频次:非汛期每周巡查 2次;汛期每天巡查至少2次;当水库库区遇强降雨或库水位达到批准的水库汛期限制水位及以上加密巡查:大雨(24小时降雨25mm—50mm)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暴雨(24小时降雨50mm—100mm)每日巡查不少于3次;大暴雨(24小时降雨100mm以上)或以上、库水位平或超过汛限水位时(泄洪),每5小时巡查1次;特大暴雨(24小时降雨200mm)、库水位骤升骤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水库工程出现险情,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守。

2、巡查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未列入的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分类标准、《湖南省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试行)、《望城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检查坝顶路面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现象;检查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检查上游坝坡护面或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检查下游坝坡有无裂缝、滑动、隆起、塌坑、雨淋冲沟、散浸、集中渗漏或泡泉等现象;渗漏水的水量、颜色、浑浊度有无变化;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检查排水体(沟)反滤体有无倾斜、堵塞、破损等现象;排水沟是否通畅;检查溢洪道进水段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现象;溢流堰、泄槽有无裂缝、渗水、剥落、冲刷、磨损等现象;伸缩缝、排水孔是否完好;工作桥是否有沉陷、裂缝、断裂等现象;检查涵洞进水口有无堵塞、淤积;进水塔(竖井)有无蜂窝、麻面、裂缝、渗水等现象;洞壁有无裂缝、渗水等现象;出口是否有渗水、冲刷或淤积等现象;工作桥是否有沉陷、裂缝、断裂等现象;检查闸门启闭机门槽是否堵塞变形;止水是否失效漏水;螺杆、拉杆、闸门是否变形、锈蚀;启闭机是否锈蚀、变形,启闭是否正常无卡顿、杂音;备用电源及手动启闭是否可靠;开展防汛物资管理,各类警示标牌进行水库水质及周边管理范围巡查,发现污染、侵占以及其他人为破坏水库的行为,及时报告甲方。

3、做好巡查记录:规范巡查记录本,记录水库运行情况:天气、水位、对应库容、放水记录、检查巡库情况、防汛物资管理等,按照要求向湖南省水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微信小程序报送巡检情况,汛期每周至少向甲方全面汇报两次。

4、巡查时同步完成报汛工作,观测水尺并记录水位值,观测雨量计并记录降雨量,及时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

5、保持巡查责任人(管护员)24小时手机通讯通畅,强化水库防汛值守。

6、巡查路线制定、标识样式确定等,需征得相应街镇及区水利局同意。

、委托管护期间的工程管理

1、委托管护期间,因水毁、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等原因形成的工程建设,实行费用单列,不纳入管护范畴。具体由采购人现场查勘,特订工程预算方案,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单位施工。

2、中标方在管护期间,采购人概不负责提供任何施工工具、打捞设备、车辆运输、食宿等方面服务。

、委托管护期间的安全问题

1、中标方配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有与作业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具备作业资格的工作人员队伍。中标方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年龄适中、责任心强,没有嗜酒等恶习。

2、中标方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中标方必须为作业工人购买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河道内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中标方自负。

4、采购人不承担中标方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安全责任和费用,如有发生,概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同时均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每季度日常管护费用金额挂钩。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长沙市望城区水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见附件),本考核办法在试实行阶段,具体实行的考核办法以采购人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2、中标方提供的项目对接人员在本项目实施阶段(一年内)未经水利局同意不准更换,否则以*****元一次进行处罚,在支付合同款项中扣除。

3、本项目按望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文件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按照“统招分签”的形式进行,由采购人进行采购,由水库所在地街镇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线下合同。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水库 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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