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卫计委(艾工委办)检验类设备(第二次)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卫计委(艾工委办)检验类设备(第二次)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2016-05-12 14:31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卫计委(艾工委办)检验类设备(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lszc016-20(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征求意见稿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16-05-12 10:30 到 2016-05-20 17:00
采 购 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卫计委(艾工委办)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3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质资格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或2015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验资报告);(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或国内总经销(国内总经销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属于医用计量器具的产品,必须具备CMC认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整机SFDA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列入国家市场准入进口医疗器械目录的,应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全项检测证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当具备《型式批准证书》或《临时型式批准证书》;进口医用计量器具,必须出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证书;4.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5.须提供所投产品(每一项产品)获得IS0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详见上传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凉山州卫计委(艾工委办)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0*****93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点: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凉山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4—*******(电话及传真)邮箱:********6@qq.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点: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凉山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4—*******(电话及传真)邮箱:********6@qq.com
其它内容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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