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工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甘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工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甘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工作项目采购开展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甘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工作。
(二)项目内容:1.资料收集及影像识别及现场踏勘调查工作;2.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包含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分析、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方案论证与评审)。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5万元
(四)项目工期:70天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409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9日,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409办公室。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相关业绩证明;
5.有关承诺;
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报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陈武 0851-********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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