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福建莆田LNG运输船舶船货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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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公司福建莆田LNG运输船舶船货代理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福建莆田LNG运输船舶船货代理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4年3月29日)

(1) 供应商应具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2) 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登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中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截图。

(3) 业绩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止)至少完成1项LNG进口清关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止)至少完成1项LNG进口船代业绩。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

(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如2022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9-2021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5) 信誉要求:

A、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申请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6) 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单位名称:共享中心)

2024年3月22日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我司自2024年4月起拟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LNG接收站码头有进口LNG运输船舶的船货代服务需求。LNG运输船舶的船籍为中国香港或外国籍。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一)服务内容

1. 办理LNG 运输船舶进出专用码头和水域与政府相关的申报手续:

2. 办理进口LNG申报手续(报关、报检);

3. 办理LNG运输船舶淡 水、伙食、物料、船员服务等事宜的联系;

4. 联系海上救助,洽办海事事宜;

5. 提供船代、贷代业务咨询和资讯服务;

6. 办理运营期进口维护设备的报关报检及运输服务;

7. 负责联检部门的协调工作;

8.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维护代理服务

9. 国外港口总代理服务

(二)工作量清单:

参考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具体以实际发生为主。

(三)服务地点:

中国福建

(四)服务期限:

2024年4月至2027年4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执行标准/规范

承包商应建立提供管理服务的明确宗旨,并保证管理服务宗旨是适宜的,并能满足福建LNG的期望。承包商应建立良好的操守标准、服务形象、服务态度及其职业道德标准,其 提供的服务应是诚信而有价值的,应是满足我司甚至超越我司的服务具体要求。承包商应建立服务承诺指标,并定期进行分析、评估,以保持待续改进。

四、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

2.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二)服务具体技术要求:

1 船舶预抵港资料收集

1. 1 承包商应根据相关规定, 获取船舶进港所需的有关船舶证书,与LNG 船方取得联系,掌握LNG 船舶离开装货港后的资料, 内容包括船名、航次号、开航时间、预计抵达时间、货物品名、提单号、载货数址,油、水存盐、有无特殊情况等。

1. 2 承包商应掌握LNG 船舶动态(在船舶抵达 LNG 专用码头前),内容主要包括: 最新船位、预抵港时间、船舶靠泊计划、岸罐罐容情况、货物报关报检情况、正本提单或电报放货情况 有无特殊情况等。

1. 3 承包商在每一次收到LNG 船舶的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 ( E- mai l) 给予LNG 船方回复,确认收到通知 。

1. 4 承包商应向 LNG 船方报送进港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引航锚地位置、LNG 码头位置、船代联系方式、进港指南及注意事项,船舶靠泊计划、进港前需要 LNG 船方准备的单证或证书。

1. 5 危险品申报

1. 5. 1 海事局危险品申报:进口液化天然气为海事部门进口危险品监管货物,在船舶抵港前一周承包商必须向海事局申报,获准后才能靠泊卸货。海事局收取的危险品申报费由供应商负责。

1. 5. 2 港口管理局危险品申报:由承包商向港口管理局进行危险品申报,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2 承包商应根据通关、报检的需要获取船舶预抵信息资料 (LNG 运输船舶提供)。

3 船舶进口岸申请

3. 1 承包商在船舶离开装载港后, 根据 LNG船方通知的相关船舶资料,及海事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等政府部门的需要递交相应的进口岸申请,至少LNG 运输船舶抵港前 3 日获得各口岸联检单位关于进口岸申请的批复。

3. 2 承包商在获得各口岸联检单位同意后,以书面方式传真或邮件通知我司相关部门和LNG船方。

3. 3 承包商将获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中的一份正本递交我司接收站运行部备查, 另把一份正本《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分送LNG 船方 。

4 舱单确认及货物报关

承包商同海关商谈关于清关方式。

4.1 数量和价格的确认

承包商在货物进口前一次性组织海关、我司指定的检验机构、、我司进行协调,落实需要提供定期买卖合同、LNG船的 BOG 和 所需留存量的说明等必要文件进行备案,确认卸货时 LNG数量计量程序和成交的价格认定方式,以便及时卸货、纳税和放行。

4. 2 数量鉴定申请

在船舶抵港前三天,承包商向我司指定的数量鉴定机构办理申报数量鉴定手续, 实际鉴定在卸货前、完毕进行。(根据 4. 1 的确认程序, 以不影响船期为前提)

4. 3 报关手续

4.3. 1 假如在 4. 1 中各方协商数量以卸好后计量表数为准, 则乙方必须做到:

(1) 提前以提单和舱单数量报关,然后根据实际计量数据按海关要求修改,纳税后放行;

(2)提前向海关申请先卸后报, 卸货后根据实际计朵数据报关,纳税后放行;

(3)如果报关时涉及价格问题,可以先以保证金形式放行货物,然后再和海关磋商价格;

(4)直接以保证金或银行担保向海关申请先卸后报,,直接放行货物。在获得详细资料,后在船舶到港的14 天内报关。

4. 4 进口商品全申报进口全申报,相关工作由承包商负责完成,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4. 5 样气和气瓶通关服务

根据SPA合同及上游第三方检验合同的相关规定,每船均有一瓶气样随船提供给福建LNG复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从船上取下样气以及把做完实验后的气瓶送回下航次来的船上,均需按规定向通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为了及时把样气从船上带到实验室以及把气瓶送回下航次来的船上,特委托承包商负责协调和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把样气从船上取下交给我司,并把做完实验的气瓶送回船上。

4. 6 承包商负责的退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制作退税相关申诸报告及随附资料,审核校对退税单证, 确保齐全有效后递交属地海关办理;

(2)协调和办理海关退税审批工作,,包括电子数据发送及海关纸质单证的三级审批协调, 直至福州海关的批复;

( 3 )在海关取得财政部批复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并协调莆田海关尽快办理人行的返税手续,保证我司的退税款及时返帐到户;

( 4 ) 及时取回我司的正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及退税联,配合福建LNG 其他工作的开展;

( 5 ) 经我司盖章的退税申请材料需扫描留存一分, ,工作完成后一并提交我司存档。

5靠泊计划与卸货计划

承包商根据收到的 LNG 运输船舶抵港通知,与我司接收站运行部协调船舶靠泊及卸货计划。我司接收站运行部向供应商在船舶抵港前2 日书面形式 (E-MAIL或传真)确认船舶靠泊计划及卸货计划。

6锚位申请

6. 1 如在船舶抵港时因码头或其他原因LNG 运输船舶不能立即停靠码头时,承包商应立即向海事局值班室递交锚位申请。

6. 2 承包商在获得海事局指定的锚位后,将相关信息通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LNG船方、引航站以及拖轮公司。

7通知口岸各联检部门运输船舶预抵时间

承包商应在 LNG 运输船舶开航起,根据装港代理的开航(离港)电,通知口岸各联检部门LNG 运输船舶预抵时间,为 LNG 运输船舶进境联检做准备。

8承包商通知引航站及拖轮公司LNG 运输船舶预抵时间并确认引航计划

8. 1 承包商根据引航站要求的格式、内容,在 LNG 运输船舶抵港前 24小时以 E-MAIL且形式向引航站递交引航申请。

8.2 在收到引航站引航计划后,承包商应书面形式通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LNG 船 方及拖轮公司。

9承包商应确认运输船舶进境联检操作方式(有些单位可能随时变动,但以不不影响卸货作业和船期为前提)。

9.1 承包商在LNG运输船舶抵港前12小时同相关口岸联检部门以书面方式(或电话)确认进境联检的具体操作方式。

9.2 获取联检方式后,承包商书面通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

9.3 对于不登轮检查,承包商应在 LNG 运输船舶抵港后,收集相关申报资料递交各口岸联检部门查验。

10 登轮、登陆人员证件申请

我司接收站运行部在 LNG 运 输船舶抵港前负责收集并向供应商提供需要登轮人员的资料{身份证件、公司的没有不良记录证明、保证不发生违法行的保函、委托书、预计需登轮时间(临时或长期)、和相片(长期登轮证)}等;根据 LNG船方的申请,承包商应于船舶抵港前向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妥登陆证件。

11 我司及LNG船方就进出接收站码头及登轮要求通知承包商。

11.1 我司在 LNG 运输 船舶抵港前 7 日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E-MAIL) 将进出LNG接收站及码头,上下LNG运输船舶的要求告知承包商,并由承包商将要求告知联检单位政府官员。

11.2 我司为承包商及各联检单位政府官员安排专门的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安全设备。

12 承包商登轮收取正本文件、证书等办理LNG 运输船舶进境联检。

在 LNG 运输船舶靠泊码头后,承包商外勤人员应马上登轮向船长或船长委托的人员收取事先通知船长准备的相关文件、证书等为办理进境联检需要的资料。

13 有关政府官员登轮检查

在边检的同意下,承包商负责办理临时登轮证及陪同登轮查验。

14 LNG 运输船舶进境联检通过通知

口岸联检单位进境联检通过后,承包商应马上通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出于节省时间考虑,乙方应以电话形式通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之后以E-MAIL形式书面通知。

15 卸货中协调

15.1 在卸货过程中,承包商应派人登轮协助LNG船方及接收站运行部码头操作人员工作,并参加卸货前会议。

15.2卸货中协调的事宜将根据我司和LNG船方的要求进行,例如非正常发生、应急事故的反应,中间停卸、推迟离港等。

15.3 我司接收站运行部将负责协助承包商在卸货过程中与口岸联检单位、福建LNG内部 各部门之间的的联系和协调。

15.4 每日卸货动态报告

每日 09: 00 时向我司接收站运行部等有关部门报送每日卸货进度,预计卸毕时间、预计开航时间。

16 卸货完成通知

承包商将同 LNG船方及我司在卸货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修正船舶离港计划。卸货进程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的通知为准。

17 承包商根据卸货完成计划,联系、安排LNG 运输船舶出境联检、引航及拖轮。

17.1 承包商应综合考虑卸货完成时间, LNG 数量鉴定工作, LNG 运输船舶进出境联检申报时间等确认船舶离港时间,并据此向引航站申请及确认引航计划,并通知我司接收站运行部。

17.2 LNG运输船舶出境引航安排和拖轮联系工作应在运出船舶离港前2 小时完成,并将计划通知LNG 船方。

18 向我司及 LNG 船方确认离泊引航登轮时间安排(根据卸货计划及引航站排班及其他有关事项)。

19 LNG 运输船舶出境联检

19.1 在卸货完成后,承包商按规定向口岸联检单位递交LNG 运 输船舶出境联检申报资料, 办理LNG 运输船舶离港手续。

19.2 获取海事局签发《离港许可证》,及 其他部门的文件。承包商应同我司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跟据实际情况确保卸货完成后,船舶出境手续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19.3在出境联检手续办妥时,承包商向LNG船方归还因办理LNG 运输船舶进出境申报需要从LNG 船方 获取的正本船舶文件、资料。向LNG 船方递交海事局签发的《离港许可证》。

19.4如船舶预计在港时间不超过24小时,承包商应在入境时 一并办好出境联检手续。

20 离港报

船舶离港时,承包商应在4 个小时内以 E-mail 或传真方式向我司、船舶下航港的代理发送离港报。内容主要有:开航时间、预计抵达时间,船舶前后吃水、存油、淡水等。

21 承包商递交航次代理报告

21.1 在 LNG运输船舶离港后4 个工作时内,以 E-mai l 的形式向我司递交正式的航次代理报告。

21.2 承包商递交的航次代理报告中的内容: ..

(1) LNG 运输船舶抵港和离港时间;

(2) L NG 运输船舶进出境抵达登轮点及引航员登船/离船时间;

(3) LNG 运输船舶靠离泊时间;

( 4 ) 卸货开始及完成时间;

( 5 ) 拖轮使用情况等。

22 承包商递交航次结算报告。

23 国内口岸协调

承包商为联检部门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并提高其服务水平,以确保根据我司的要求更为高效的完成船代业务工作,尽心尽责以维护我司利益。

24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维护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维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油气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办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延期手续、办理海关监管场所的变更手续、负责日常海关监管检查事务的处理等;

25 国外港口总代理服务

考虑到LNG运输船在国外港口装卸货存在不可预见性,在进出港船舶代理的操作上及进度要求上存在一定风险,需要将国外其他港口的船舶进出港的总代理工作委托承包商办理,我司将向承包商发出单航次总代理委托书作为单航次委托的证明。具体如下:

25.1我司将以单航次委托的形式将以后可能发生的国外其他港口的总代理工作委托承包商;

25.2经双方确认的港口使费由我司承担,承包商代收代付,航次结束后我司根据承包商提交的原始发票或政府收据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票据以人民币方式进行结算,汇率参考业务发生当月中国银行发布的外汇中间汇率;

25.3承包商收取一定的总代理费作为完成上述工作的全部报酬。

26承包商应列出详细的组织机构图和关键岗位设置,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置,应 包括其提供船舶代理及货运代理及相关服务的一切管理活动和内容。

27 承包商应按国家口岸部门、当地政府、业主的防疫规定和要求,对境外船舶、船员作好防疫工作,同时应加强自有人员的防疫工作。

1、近三年内有从事LNG进口清关业务业绩,提供合同、发票;

2、近三年内有从事LNG进口船代业务业绩,提供合同、发票;

(三)工作界面要求:

承包商应按照上述“四、服务要求”的具体内容,按船期计划完成LNG运输船舶的进出港等船货代手续,确保船舶按照船期行驶。

五、服务进度跟踪

1、明确服务项目阶段性节点要求和整体完工期限:

合同期限:2024年4月-2027年4月

2、明确服务项目考核要求(如有):

在代理服务期间,如发生延误且实际业主方对我司进行罚款,则相对应每超过一日承包商应支付给我司每天相同金额的罚金(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滞期费等)。如果承包商延期后一日内仍不能按我司要求完成服务,我司有权终止合同,而承包商仍要向我司按时支付上述罚金。

六、服务及验收标准

1、明确验收形式,验收阶段要求(分阶段验收还是一次性验收):以船舶每航次按我司委托的船期计划完成船舶进出港、退税申请等手续。

2、验收标准:

a) 服务标准:按我司的服务要求、船期完成全部的船货代工作。 b) 验收标准:按我司的服务要求、船期完成全部的船货代工作。 c) 完工资料:完工报告单

七、其他要求

1、技术联系人/电话:张大海 138*****373

2、付款方式:按委托书/订单模式支付服务费用,银行电汇或其他;

3、付款周期要求:收到无异议的支持文件和发票60日付款

4、结算方式:按月度结算。承包商应对LNG运输船舶货代服务费用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对LNG运输船舶船代服务费用、国外港口代理服务费和第三方费用(船舶吨税等)开具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

,福建,莆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NG 运输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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