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183破1号关于江苏汉宁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苏1183破1号关于江苏汉宁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江苏汉宁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日作出(2024)苏118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江苏汉宁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3月7日作出(2024)苏1183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为准确核实汉宁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汉宁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对汉宁公司名下资产进行评估,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汉宁智慧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 年8 月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Q0RWXXB,住所地:句容市后白镇精密制造产业园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智能家居用品、家具、装饰品、工艺品、建筑材料、卫生洁具、五金工具、电线电缆、灯具、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智能设备制造、销售,木结构房屋设计、制造、销售,木制家具的生产,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4年3月27日10时前向管理人报名,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的结果,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后报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备案。
三、工作内容
对汉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需承诺在接受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参选文件(一式五份),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仅接受EMS或顺丰邮寄报名)
1.联系人:王春梅律师150*****105;
2.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等级、机构规模、成立时间、社会信誉、团队及其负责人或核心人员的执业业绩、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经验等基本情况和参选单位针对本案提出的工作方案、流程、完成时间和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审计、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汉宁智慧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1.(2024)苏118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
2.(2024)苏1183破1号决定书。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