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新疆卷烟厂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新疆卷烟厂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新疆卷烟厂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新疆卷烟厂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烟”),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新疆卷烟厂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HZZX01-FW2023-103。

2.3 招标范围:

①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新疆卷烟厂项目(二次);②建立云南中烟卷烟研发与改造(含产品质量维护)供应商库(烟用香精香料类)。具体招标范围以第五章“采购清单及要求”为准。

2.4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交货地点为新疆卷烟厂,每批货物的具体交货地点以订单约定为准。

2.5 交货期:按照约定或采购订单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时,对应标段物料已有的采购框架协议履行期限未到期的,则对应标段物料服务期限为已有的采购框架协议结束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标段划分:

2.7.1 本项目16个标段,本次招标的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酒精(食用级、大于等于95度))

通用配料

2

丙二醇

通用配料

3

H04D******

香精香料

6

K/L0301

香精香料

2.7.2 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本项目的各标段分别进行评审。

2.7.4允许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

2.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及对照样品的获取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公告附件“参与投标的标段号及标段名称确认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线上获取:请于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19时30分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箱递交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9时30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尚未完成资料递交造成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人: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账号:650*****874********* 行号:105*****0639

财务电话:0991-*******

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发票(普票或专票,与招标代理机构财务联系领取)。

4.4本项目每个标段均提供①对照样品;②投标样品空瓶。每个标段投标样品空瓶和对照样品瓶子由招标代理机构有偿提供(每个标段包含:1个15ml小瓶(对照样品)售价为3元/个;10个50ml小瓶,售价为5元/个,售后不退,投标样品空瓶和对照样品瓶子售价不提供发票)。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备袋子或包装箱到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样品空瓶和领取对照样品(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通知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15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会议室。

5.3投标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招标人监督电话

0871-********(受理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

联系人:牟金元、钟之娇子

电  话:0991-*******


标签: 烟用香精 招标项目 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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