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网络线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及耗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网络线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及耗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网络线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及耗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网络线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SY********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

1

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网络线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及耗材采购项目

网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耗材更换、维修等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

约20万元/年

注:1、本项目预算总价约20万元/年,其中耗材采购按政采云同品牌型号销量最高三家的均价为采购价,投标时无需报价。设备维护维修预算为400元/天,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2、成交人向采购人每月提供8次免费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如超出8次的按中标单价乘以超出的次数结算,单次服务视为一天。

3、本项目服务期为1个年度,1个年度合同期满后,如履约情况好,考核优秀,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及合同条款均不改变的情形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在此期间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商会大厦C座22楼2216)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如须以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报名,联系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33*****189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下午14:0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一)

八、磋商时间:2024年4月7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一)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HZSY********),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帐 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报名表(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189

地点:安吉商会大厦C座22楼

2、采购人: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印机 民政 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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