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委托财务审计公开询价公告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委托财务审计公开询价公告

一、采购事项

根据内部审计有关规定,呼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计划针对2022年、2023年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报价。

二、采购范围

(一)采购内容:

1.对呼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所属两个二级单位进行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内控风险评估及评价;

2.服务期:

财务收支审计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3.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4.采购预算价:

审计费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三、报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单位具备的资格条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合法经营权,具有良好信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

报价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

(2)设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能够保守被审计纳税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6)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应不少于6人,从业人员等资质条件必须与事务所规模相适应。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执业在五年以上的,近三年有二项以上类似项目经验,并有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服务工作要求

⑴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采购人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完成审计工作。

⑵分别出具呼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两个二级单位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内控风险评估、评价报告。

⑶报价单位须提供针对本次审计项目具体审计人员情况,且审计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

⑷审计人员须经采购方面试确认,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调换。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1.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价,于2024年3月28日17:00前截止。

2.地点:呼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707办公室

3.联系人:高颖慧

4.联系电话:0471-*******


标签: 委托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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