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招标公告
黎城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黎城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PZB********号
三、询价内容:
1、采购内容: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所投标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询价文件中要求)。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培训、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
6、完成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质条件:
(1)提供解剖台及解剖室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2)提供在公安系统已建成解剖室的净化系统的臭味排净(气体)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3)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6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3、报价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检测报告、厂家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1、询价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
2、询价地点: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桑先生
地 址:长治市黎城县北街55号
电 话:139*****08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2日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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