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长春邮区中心安保外包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长春邮区中心安保外包项目
一.项目概况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委托,对招标编号为RS2024-144-YZ015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长春邮区中心安保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长春邮区中心安保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RS2024-144-YZ015;
2.3采购内容:外包安保人员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有:生产现场安检人员需6人,负责对进、出生产现场的一切人员进行管控、对生产现场各交接口进行巡视检查、检查进场人员是否携带与生产无关物品,是否携带违禁物品,着装是否符合规范;检查离场人员是否有携带邮件离场情况;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合格后,须有值班主任或领导同意,登记签字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4相关要求:
2.4.1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2.4.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2.4.3其他要求:详见文件
2.5预算金额:全年约19.584万元。生产现场入门值守岗保安月计服务费*****元,服务时长1440小时/月,约17元/小时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6最高限价:总价19.584万元;17元/小时。
2.7服务期限:外包期限为8个月(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2.8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保安服务有关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3.5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0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下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四.磋商文件获取
**********@qq.com%E9%82%AE%E7%AE%B1">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4.2售价:300元/套,报名审核通过后转账缴纳或现场现金递交(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付款方式附后),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4.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地址:南关区人民大街西265号
联系人:孙强
电话:137*****777
代理机构: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崔玲玲、韩雪迎、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138*****143
标签: 安保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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