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永昌硅业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的公告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永昌硅业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的公告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
永昌硅业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司拟于近期对永昌硅业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开展本次采购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工业园区,永昌硅业原厂区北侧,主要建设6台*****kVA工业硅电炉生产系统、6台余热锅炉及2×18MW中温中压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
(二)投资概算。根据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144,779.0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0,166.65万元(含预备费6,674.6万元)、建设期利息2,134.04万元、流动资金2,478.36万元。
(三)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投料试车。
二、项目主要技术方案
(一)工业硅电炉
工业硅生产采用电热法冶炼、氧气底吹精炼法的生产工艺,电炉选用旋转式矮烟罩半封闭型节能型矿热炉,单台电炉容量*****kVA,平均烟气量20~22万m3/h,烟气含尘浓度0.5~8g/m3,烟气温度550~900℃。
(二)余热发电
余热发电热源由6台*****kVA矿热炉冶炼排出的高温余热烟气提供,锅炉采用立式锅炉,清灰方式为钢刷清灰,单台锅炉蒸发量30t/h,蒸汽参数3.82Mpa、435℃。每3台锅炉与1台18MW汽轮机组成一个运行单元,共建设2×18MW余热发电机组,年发电量2.85亿kWh。
(三)环保系统
电炉烟气经过余热锅炉,由环保主风机送入一级负压大布袋除尘(同步收集微硅粉),然后进入SDS干法脱硫系统,脱硫烟气经二级负压脉冲除尘(同步收集脱硫灰)后进入中温SCR脱硝后达标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小于25mg/m3、50mg/m3和100mg/m3。
(四)供电系统
全厂年耗电量12.31亿kWh,扣除余热发电2.85亿kWh,还需电网年供电量9.46亿kWh。项目电源采用2回110kV架空线路由龙陵县110kV赧场变电站不同段母线引来,单回导线截面2×240mm2,长度约5.9km。110kV母线设置2回进线、14回出线,加上2个互感器和母联,共19个间隔,采用110kVGIS组合电器配电。
(五)供排水系统
全厂总用水量38.26万方/天,其中:冷却循环用水量37.61万方/天、二次利用水量396方/天、新水用水量6081方/天。水重复利用率98.4%。
三、项目审查原则及内容
(一)审查原则
审查工作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可靠”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和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查,提出完整明确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
(二)严格审查深度
中介机构需严格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可靠”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业硅》GB/T 2881-2014、《矿热炉余热发电技术规范》YBT4314-2012、《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等相关规范要求,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设计依据(设计选用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是否恰当和有效。
(二)建设方案和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初步设计阶段要求。
(三)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四)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五)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设备参数与配置的合理性。
(六)分专业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七)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八)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和进度的合理性,确定工程工期。
(九)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案、概算内容和取费参数的合理性,提出初步设计概算的建议和意见、经济效益的评价分析。
(十)总体评价本阶段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技术经济性,评价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十一)其它。
四、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备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评审专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不少于7人,专业应包括冶金、热工、机务、电气、环保、技经等。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能力和经验。类似项目业绩指:冶金行业或电力行业评审咨询服务业绩。
(五)服务成果要求:评审机构应按要求完成评审工作后,提供正式盖章版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
四、报价要求
(一)永昌硅业10万吨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评审费用为包干价(含现场踏勘差旅、食宿、管理、利润、税费等一切与该项目评审有关的费用)。
(二)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及其他非委托人的原因而引起的成本费用改变,报价一律不予调整。
(三)本次报价为含税价,结算费用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请贵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函。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工程设计及咨询(信)资质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五)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能力和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六)评审专家简历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情况。
(七)针对本项目的审查方案(包括人员配备、评审程序、技术保证措施、评审质量控制措施、审查周期、服务承诺等内容)。
六、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4年3月26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并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majd*****@cnyeig.com。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确函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
七、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五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报价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二)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装订要求密封好后于2024年3月28日12时前将纸质材料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我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616号润城第一大道能投大厦22层。联系人:马晋东;联系电话:135*****368。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贵所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询价参与确认函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贵公司关于公开选聘永昌硅业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的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标签: 水电硅节能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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