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000G24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肇发改发[2024]02号、[2024]07号、[2024]08号、[2024]11号、[2024]12号、[2024]15号、[2024]17号、[2024]19号、[2024]21号、[2024]22号、[2024]26号、[2024]31号、[2024]34号、[2024]35号、[2024]36号、[2024]38号、[2024]42号、[2024]48号、[2024]50、[2024]54号、[2024]55号、[2024]56号、[2024]58号、[2024]59号、[2023]160号、[2023]161号、[2023]162号、[2023]163号、[2023]164号、[2023]165号、[2023]166号、[2023]167号、[2023]168号、[2023]169号、[2023]170号、[2023]171号、[2023]172号、[2023]173号、[2023]174号、[2023]175号、[2023]176号、[2023]177号、[2023]178号、[2023]179号、[2023]180号、[2023]181号、[2023]186号、[2023]187号、[2023]188号、[2023]189号、[2023]190号、[2023]191号、[2023]192号、[2023]193号、[2023]194号、[2023]195号、[2023]196号、[2023]197号、[2023]198号、[2023]199号、[2023]200号、[2023]201号、[2023]202号、[2023]203号、[2023]204号、[2023]205号、[2023]206号、[2023]207号、[2023]208号、[2023]209号、[2023]210号、[2023]211号、[2023]212号、[2023]213号、[2023]214号、[2023]215号、[2023]216号、[2023]217号、[2023]220号、[2023]221号、[2023]222号、[2023]223号、[2023]224号、[2023]225号、[2023]226号、[2023]227号、[2023]228号、[2023]229号、[2023]230号、[2023]231号、[2023]234号、[2023]235号、[2023]236号、[2023]237号、[2023]238号、[2023]239号、[2023]240号、[2023]241号、[2023]242号、[2023]243号、[2023]244号、[2023]245号、[2023]246号、[2023]24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居民出资,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肇东市城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第五标段: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49个老旧小区的天燃气工程,共计6441户;(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4年4月20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63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8个标段,其中:
2.8招标控制价:第五标段:********.8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四、八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第二、六、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第一、三、四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二、六、七、八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最低要求,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技术负责人(第一、三、四标段应满足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第二、六、七、八标段应满足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五标段应满足工程技术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资料,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本次招标施工各标段不允许兼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3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5-*******;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455-*******。
9.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人:刘晓勇
电 话:0455-*******
招 标 人: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肇东市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59号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zhxmgl8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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