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100万千瓦风电机组招招标公告

东方电气100万千瓦风电机组招招标公告


招 标

东方电气木垒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

(含塔筒、锚栓等)及附属服务

(招标编号:DFDQ-2403ML-W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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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宣布启动东方电气木垒风电项目正式公开招标。该项目的规模达到100万千瓦,计划安装29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45台8.XMW风力发电机组和50台6.7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3台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了160米高塔设计。



招标详情如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文号:昌州发改工〔2023〕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占比为20%、80%,招标人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等)及附属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FDQ-2403ML-W001

2.2建设地点: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大石头村一带,距离木垒县以东直线距离约80km处。场址区处海拔1400—2100m,场址区为低中山丘陵地貌。场地地势开阔,地形起伏。风电场内部交通条件相对较差,项目毗邻G335,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3建设规模:本工程计划装机规模1000.75MW,允许总容量偏差不超过±5MW,设计拟安装29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45台8.XMW风力发电机组、50台6.7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该升压站以220kV线路接入木垒南750kV汇集站。

2.4建设工期:一年。

2.5设备名称:风力发电机组

2.6数量:不多于126台

2.7技术规格: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低于6.0MW

2.8招标范围:29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变压器及开关柜)及附属服务;45台8.X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附属服务;50台6.7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附属服务(其中有13台采用160m高塔)。

2.9交货地点:项目机位交货

2.10交货期:2024年4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2.11其他:本次招标的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等)及附属服务已以暂估价形式列入项目施工总承包各标段中,本次中标人与各标段施工总承包人依据标段机型数量及本次招标结果签订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等)及附属服务购销合同,由中标人与各1标段施工总承包人双方履行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招标人仅组织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承担该等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和责任。

注:施工总承包标段容量预划分(最终签订容量以实际合同为准):

标段[一]:197.1MW;标段[二]:323.6MW;标段[三]:480.05MW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两条中的一条:

(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型式认证报告(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

(2)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并承诺在不晚于首台设备并网前(具体要求在项目优化时确定)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及高、低电压穿越测试

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00台6.X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包含已完成的项目及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充分反映合同封面、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注意事项:

3.8.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8.2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8.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1日9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会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开标会议同步采用第三方“天翼云会议”系统对外公开(会议名称及会议ID公布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公告内),各投标人可以观众身份闭麦登录观看开标过程,并在参与标段开标结束后及时退出登录。

5.4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投标人请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纸质版仅作为资料存档用,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生工业园区新型产业及轻工业区二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

邮编:******

联系人:黄璜

电话:028-********(如未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uanghuang@cweme.com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监督电话:02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诉电话:**********-3

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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