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瑞安市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奖励项目资金的通知

瑞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瑞安市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奖励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协(商)会、企业:

为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政发〔2021〕4号)、《瑞安市商务局 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瑞商务〔2022〕133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政发〔2021〕4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瑞政办〔2022〕54号)以及《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承接落实上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23〕9 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瑞安市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奖励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3年度瑞安市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奖励项目申报按照先纸质申报再线上申报的流程进行。

纸质申报时间:3月25日—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资料交到安阳大厦15楼商务局会议室。

线上申报时间:4月9日—4月1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登入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选择地区瑞安市--开放型经济,对照相应项目进行申报。

具体要求:

1. 纸质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可通过上述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查询,选择地区瑞安市--开放型经济,在对应奖励项目中查看申报指南。

2. 线上申报按照网站上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对应的顺序统一在1个pdf里面上传,视频资料打包成RAR格式上传。

二、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1、符合《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政发〔2021〕4号)、《瑞安市商务局 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瑞商务〔2022〕133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政发〔2021〕4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瑞政办〔2022〕54号)以及《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承接落实上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23〕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适用对象。

2、房地产企业(项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开放型经济政策条款。

3、申请项目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并对其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以商务局要求为准。

3、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

4、同一申报单位以同一名义(项目)在本市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本市级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同一申报单位获同序列称号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同一申报单位获不同序列多项称号奖励的,2年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2年后新获称号奖项等同于(同一成果除外)或高于现层次的再给予奖励。

5、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日期至成立后第四年12月31日连续经营超三个年度)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

6、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23〕4号)要求,申请人因资料不符合规定被主管部门退回要求补充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补充,若经主管部门催报仍未补充的,视同放弃。

四、其他

有关商务政策解读问题,请拨打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中的相关咨询电话。

项 目

联系电话

项 目

联系电话

境外并购境外并购项目贷款贴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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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奖励

********

境外并购法律咨询费用奖励

商标国际注册补助

境外投资奖励

服务外包奖励

本土跨国公司奖励

国际认证补助

跨国公司重点培育对象奖励

新获浙江省出口名牌奖励

跨国公司培育库企业中介费用奖励

政府联保平台奖励

境外展会补助

新获温州市出口名牌奖励

境外经贸合作区

服务贸易出口奖励

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奖励

AEO海关高级认证奖励

进口指定口岸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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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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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龙头商贸企业奖励

境内涉外展

进口商品市场奖励

整体产业宣传

日用消费品进口补贴

贸易救济法律服务

附件:附件1:瑞商务〔2023〕4号瑞安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境内外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的通知.docx

附件2:瑞商务〔2023〕16号瑞安市商务局关于组织2023 年中国(印尼)贸易博览会的通知.doc

附件3:瑞商务〔2023〕84号瑞安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第四届中国机械工业(俄罗斯)品牌展的通知.doc

附件4:进口汇总表(瑞安市日用消费品进口补贴).doc

附件5:进口日用消费品(含食品)目录(供参考).docx



瑞安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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