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小宅铺村学生食宿楼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新乐市小宅铺村学生食宿楼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新乐市小宅铺村学生食宿楼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乐市小宅铺村学生食宿楼室外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新乐市小宅铺村 2.2.项目投资:******.49元 2.3.资金来源:村自筹 2.4.工 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5至2024-03-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以下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6 09:30 ,地点为 新乐市新华广场写字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www.hbree.cn)、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小宅铺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乐市小宅铺村 地址: 新乐市新华广场写字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宋会军

联系人: 曹媛
电话:

139*****84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
账号:

/

账号: 130*****7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食宿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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