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移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移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4]3号:关于公司采购目录(2024版)和2024年采购计划的决议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移膜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货物需求一览表

类别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年采购量(平方米)

最高单价限价(不含税:元/平方米)

合计总价(不含税,元)

中标人数量

转移膜

图文转移膜

平方米

********

0.97

********

4

亮银转移膜

平方米

*******

0.68

*******

介质转移膜

平方米

******

1.08

******

预涂转移膜

平方米

******

0.65

******

合计

********

********

1.3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三年一签。采购清单中为第一年预计采购数量,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招标结果应用范围: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与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5质保期要求:不少于一年(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1.7货物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订单为准。

1.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9中标价格确定原则:以对应标包内所有中标人单项报价(不含税)的算术平均单价(小数点后面按照“四舍五入”取2位)作为签订合同的中标执行单价(不含税)。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本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如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将按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结果使用单位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与行为约束。

1.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标包对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23 日 9 时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 月 12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如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室

邮编:******

联系人: 梅经理、阳经理、陈经理、何经理、朱经理

招标人: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 物资采购部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33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附件:

招标文件支持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楼305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联系方式)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将汇款账户信息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汇款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移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