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承保机构招标公告

泰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承保机构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泰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障,推进全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山政办发〔2022〕4号)等文件的规定,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泰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承保机构。

一、项目概况

泰山区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做好泰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障,本次乡村公益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确定具有保险经营资质的企业作为承保单位,为我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3年采购合同。

二、项目内容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内容包括: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等。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60元/年/人,拟投保人数 4500 人,承保机构提供的保障水平高的中标。最终支付费用以当年实际投保人数为依据。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评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非失信企业,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三)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银保监颁发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

(四)接受以下投保方式: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次投保期限为1年。

(五)接受以下支付方式:保险公司在收到区人社部门提供的投保名单后次日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保,人社部门据实为参保人数核算、支付保费,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允许延期支付,其它支付细节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

(六)因政策调整,允许采购单位提前终止合同。

四、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司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保险业务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保方案。

1.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4个保障内容对应的险种、报销(赔付)条件、报销(赔付)金额等。

2.单人的投保价格。

3.保费支付方式。

4.其他相关内容。

(五)承诺及报价书。

五、磋商原则

投保金额一定的前提下,提供保障待遇高的中标。

六、磋商方式

我区将组成3人磋商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贵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依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合作单位。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9日17:00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4月3日9:30在评审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亓老师 166*****115 宗老师156*****118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意外伤害 商业保险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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