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棚户区改造3#、4#楼及地下室工程招标公告

生活区棚户区改造3#、4#楼及地下室工程招标公告

桂林市塑料制品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3#、4#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塑料制品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3#、4#楼及地下室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2016-SG- 019 )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2】4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塑料制品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象山区环城南二路2号地块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9710 m2,地上11层,地下一层,高度31米下
合同估算价: 约1410万元
要求工期:256 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3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 5 月 12 日至2016年 5 月 18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图纸资料售卖,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图纸成本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市场复印图纸或蓝图成本核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7 日 9时 3 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招 标 人:桂林市塑料制品厂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桂林市 地 址: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37号
邮 编: 541000 邮 编: 541000
联 系 人: 高工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35*****992 电话(传真): ****-*******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料 地下室 工程施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