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分局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岸分局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岸分局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江岸分局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6-074。
二、招标项目名称:江岸分局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江岸分局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设备采购。
四、拦标价:人民币66.2万元整,超过此拦标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
4、必须提供产品生产证明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此项可为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公章);
5、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ES软件性能检测,并提供证明文件(此项可为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公章);
6、投标人在近二年(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7、投标人需在当地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材料),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且提供在公告期内检查机关开具的有效《无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9、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得: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携带以上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分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分止。
十、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联 系 人:张正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岸区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徐竞投诉电话:***-********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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