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2024QSXNCJTJJGLZ-00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张兴春 联系电话 150*****537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3-22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3-25 18:00:00
采购单位 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001 001 工程-施工 ******.6(元)

公告内容

  • 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

    招标公告

    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由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以清农项目发〔2024〕28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

    1.2建设地点: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

    1.3交易编号:2024QSXNCJTJJGLZ-001

    1.4工程规模:

    1.新建木耳生产大棚3300平方米;

    2.新建晾晒棚 1000平方米;

    3.新建蓄水池1座;

    4.新建机井1座;

    5.新建轻型钢结构辅助用房及仓库100平方米。

    1.5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1.6项目控制价:69.*****万元。

    1.7计划工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总工期7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清水县新城乡闫川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全过程。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请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

    四、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案包括经审查批准的所有内容。

    五、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18时00 分至2024年3月23日18时00 分。

    竞价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3月25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25日18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在线竞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联系人:张兴春

    联系电话:0938-*******

    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

    2024年3月22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天水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18.190.126.140)进行报名竞价

标签: 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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