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10万吨/年MVR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
盐分公司的委托,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
技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
潜在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
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概况: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改
项目由宁发改备案[2023]210 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为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技改后将在用以
蒸汽(配套燃煤电站提供)为主要能源的 5 效真空制盐装置升级为以用清洁能源电力为主要
能源的 MVR 制盐装置,建设规模为制盐生产能力为 10 万吨/年(450 吨/天)MVR 制盐装置,项
目总投资约 2,579.76 万元。
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用工程(原厂区运行变压器 6.3kV/0.4kV 全部替换为
10kV/0.4kV 型号的节能型变压器);蒸发系统(新增蒸汽压缩机、蒸汽洗涤塔、冷凝水管式
换热器以及相关管道、电气、自控设备,配套压缩机厂房;以及原卤桶、冷凝水桶和精卤桶
等设备的搬迁);锅炉系统(停用原有燃煤锅炉,以及汽轮发电机;新建一台 3t/h 电锅炉
及门式钢架结构锅炉房 201.07㎡。);自控系统(对现有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提高系统自动
化水平,减少人员定岗);供电系统(新建高压配电室以及变频器室钢筋砼结构锅炉房
129.87㎡及 10kV 高压供配电系统、10kv 高压专线施工);循环水系统(新增 100m3/h 循
环水系统一套,停用原 800m3/h 循环水系统,利用原有水池)。
2.3 服务范围: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
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
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或工程预算审核,并负责对所编制或审核的成果文件作出必要的
解释与说明;(2)参加交底会及现场踏勘;(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4)工程结
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配合委托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评审 、监察、检查
等工作;(5)配合业主完成后续总体竣工、财务决算和项目相关审计等工作;(6)与建
设项目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咨询人需对本项目罐体基础施工、罐体搬迁、项目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电气
设备、自控设备采购安装工程、10KV 高压专线工程等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建
安工程费约为 1240.30 万元。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
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结束(至本项目
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2.6 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
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相
关造价咨询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审计部门涉及项目造价管理、审计管理的有关
规定和文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住建部、云南省政
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计部门涉及项目造价管理、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文
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
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
润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
文件)。
3.3 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及以上单项合同服务
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规模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
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指标要求的还应提供
业主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标明的成交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须在 2020 年至今
的时限范围内。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谈判申请人本单位,须为谈判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
社保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服务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规模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能
满足指标要求且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不能
反映指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标明的成交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
同签订日期须在 2020 年至今的时限范围内。
3.5 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2 人,至少
1 人具备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 人具备
土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所派人员须为谈判
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3.6 谈判申请人信誉要求:
3.6.1 谈判申请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6.2 谈判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查询,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3.6.3 与谈判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
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9 楼)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庞博,联系电话:18288730285,电子邮箱:
272797119@qq.com。
报名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4.2 网络获取:采用网络获取方式的,应在 4.1 项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及购买竞争
性谈判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谈
判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
视为报名完成,代理机构将向谈判申请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件。未按以上步骤办
理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递响应文件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9:30~10:0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
务中心 B 座 8 层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
务中心 B 座 8 层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云采招阳专业招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新政街 285 号
联 系 人:杨鋆
联系电话:1820872523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9 层
联 系 人:庞博、李才华
联系电话:18288730285、13518743361
电子邮箱:272797119@qq.com
开户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科创园支行
账号:8719 0298 9810 111
监督单位:本次招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向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
盐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 0879-33110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