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空气质量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岚山质监站空气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山质监站空气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LSH*******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包
岚山质监站空气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 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3. 非山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5.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0万元

岚山质监站空气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包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等总包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6 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青岛海易。

3、方式:自行领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供应商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3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4非山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5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7日09:00 至2016年5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住建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日照市岚山中路

联系人:徐伟、秦凤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

联系人:焦艳、尹妹

联系电话:****-*******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X,授权委托人XX 在 2012年 X 月X日至 2015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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