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监管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ZB-FW-20240301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监管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全区河道采砂监管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金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迹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4.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拗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
以上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楼10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楼1008室
七、其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
12:00时,下午15:00一17: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楼1012室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
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
询。
9,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证明文件.
注在报名时须提供两套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供查验,资料不全或模糊不清者视为
不合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9号
联系人:王振业
电话:15124827232
电子邮件:4428631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楼1012室
联系人:曹海芬
电话:18747973647
电子邮件:641075932@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榜迥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2母酸》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