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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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
(招标编号:CYZH-20240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人为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
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
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盛德新村10C幢北侧网点8号单元108、208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盛德新村10C幢北侧网点8号单元108、208号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最高限价:35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扩建项目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木》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说明:将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指定邮箱
(chaoyangzongheng@163.com)并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
文件的邮箱,发送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十项目名称”,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
接收,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21
37109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9号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156422866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5A-5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421-3710999
电子邮件:chaoyangzongheng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30685

标签: 史陈列室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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