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厂1、2号机组ASG系统膜除氧替代热力除氧装置技术研究外委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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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外委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作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日资金米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4WXR204C11506BD/CNSC-24HDGC020705
2.2项日名称:秦二厂1、2号机组ASG系统膜除氧替代热力除氧装置技术
研究外委项日设备采购
2.3项日概况:招标人承接了秦二厂1、2号机组ASG系统膜除氧替代热力
除氧装置的技术研究外委项目,设备供货需外委给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辅助给
水系统除氧器的主要功能是在下列情况下向辅助给水系统的贮水箱提供充足的
除氧除盐水,以供给蒸汽发生器二次侧:一、热停堆;二、把反应堆冷却到余热
排出系统能投入运行的工况。另外,在电站启动前除氧器系统还能对反应堆硼和
水补给系统的贮水箱进行初次充水,以及在电站运行中当硼回收系统发生故障时,
向反应堆硼和水补给系统的贮水箱补充除氧除盐水。当反应堆热停堆超过8小
时后,辅助给水箱的正常贮水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由除氧器系统向辅助给水
箱补水。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用于处理pH值为9的SER系统除盐水供ASG
水箱补水。需要时也可处理辅助给水箱本身的水。除氧器还可用于处理pH值为
7的SED水,以供REA系统之用。膜除氧装置与原ASG系统热力除氧并联运
行,工作原理见技术规格书(文件编号Q22339G0001,版次A)。
2.4招标范围:1)膜除氧装置(如需保温,保温材料应随设备供货),包括增
压泵、过滤器、真空泵、膜除氧组件、连接管道、阀门、仪表、电缆、远程上位
机及就地控制柜等:2)膜除氧装置及其附件应整体安装在共用基座上。供货方
应完成膜除氧装置内的装配、管道布置和接线,并留出接口,便于链接外部疏水
排气管道、电源和控制线路。3)所有设备内部必须的螺栓和垫片,
的人孔、对法兰和盲板法兰及其螺栓螺母和垫片等:4)膜除氧装
地控制柜,该控制柜与仪控系统相连,将状态指示、关键工艺参数送
超
(2)
室:5)调试期间需要的除氧膜、初装除氧膜和备用除氧膜,且能保证膜除氧装
置连续或间歇运行24个月:6)支撑件以及锚固件,吊耳,设备铭牌;7)全部
易损件、备件:8)全部专用检修工具以及用于包装运输的设备:9)仪控设备以
及适当的电气接地措施。10)膜除氧装置的全套设计详图,全套有关的试验及计
算报告、数据资料,包括所用支持性分析材料在内的除氧装置设计报告:全套竣
工图:质量合格证书和质保文件:设计、使用、安装及维修说明书:现场安装及
调试支持:设备清单、主设备备件清单,以及设备相关资料:运行操作培训服务。
2.5交货期:8个月,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2.6交货地点:秦山。
2.7最高投标限价:35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
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具备近5年来(从投标截止日向前算起,以签订日期为准)
已完成的膜除氧装置设计或制造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完成证明材料,如竣工
验收报告或业主的完工证明)。
3.2.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链
3.3本项日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冠
4.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章
(2)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日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闭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3月22日17:00-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
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日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超y
(2)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了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
117号号
理有限公司
邮
编:10084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
号核建大厦一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张杨博浩
电话:15321295886
电子邮件:hangybh@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
(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
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项目】-【在线
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
2024¥
2
招标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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