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决定书

泾阳: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决定书

泾社注销2024(001)号

西咸新区永安医院: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西咸新区永安医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十七条规定,决定准予注销西咸新区永安医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西咸新区永安医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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