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2025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2025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叁万元整(¥*****.00)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内容应包含收集、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49类别,具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设备。
(三)供应商须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为员工购买意外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除第六条外均为必须提供,且须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或不需要缴费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附件4)。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准经营内容应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49类别;收集、处置资质;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9月30日)。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3月27日18:00前将报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裴工,0777-*******。
附件:1.2024-2025年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购需求
2.信用声明函(模板)
3.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模板)
4.项目报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3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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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叁万元整(¥*****.00)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内容应包含收集、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49类别,具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设备。
(三)供应商须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为员工购买意外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除第六条外均为必须提供,且须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或不需要缴费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附件4)。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准经营内容应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49类别;收集、处置资质;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9月30日)。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3月27日18:00前将报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裴工,0777-*******。
附件:1.2024-2025年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购需求
2.信用声明函(模板)
3.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模板)
4.项目报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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