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视频采集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21010026230000490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视频采集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8 万元,招标人为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视频采集分析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视频采集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视频采集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携带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
需提供),在“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填写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授权
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内容须与提供的资料内容一致,采
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缴费前请务必核对项目名称及相关登记信息,一经缴费无法撤
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 )二楼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 )二楼会
议室
七、其他
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交货/交付地点: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行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地 址 : 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 19 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8604989060
电子邮件:18604989060@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 163-1 号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18041802074
电子邮件: 4922195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