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某部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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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JLNWHA-G1022/CS202403030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零星维修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
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部零星维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2024-JLNWHA-G1022/CS202403030122
2.3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服务期限内零星工程(不包括因政策原因不适宜中标人商承接
的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工程为准),零星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房
屋维修改造、供水(供电)管网维修改造、防雷避雷设施改造、室外砌筑体维修改造、室外
场地维修,以及相关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道路绿化、水电消防、附属配套等工程项目;
具体建设规模以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本项目预算金额约 100
万元(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委托为准)。
2.4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或金额达到 100 万。
2.6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内零星工程(不包括因政策原因不适宜中标人商承接的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工程为准),零星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维修改
造、供水(供电)管网维修改造、防雷避雷设施改造、室外砌筑体维修改造、室外场地维修,
以及相关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道路绿化、水电消防、附属配套等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规
模以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等,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如因上级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人员、设备、资金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
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
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
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
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
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 3 年
的,按实际年限提供。(2022 年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
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
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①投标人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6 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
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
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
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
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
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军队建筑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
诺函)。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认定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7)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主要负责人(主
要负责人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承诺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函)。
(8)投标人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9)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10)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11)注册要求: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自 4 月 1 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
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 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
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 (注册登录网址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
系 统 进 行 注 册 ,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完 成 注 册 (注 册 登 录 网 址
http://www.plap.mil.cn),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8 日,每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5.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
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
5.4 获取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
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
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
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266825452@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人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
心 B 座 24 层)。
6.2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机构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86872614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871-63139599、1580876328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保师
联系电话:18687260812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3 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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