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供电工程I标段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供电工程I标段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电气化局/南方公司/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供电工程I标段
发布时间:2024-03-22 19:21:13
投标截至时间:2024-03-23 11:00:00
内容: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

一期供电工程I标段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J-NFGS-NBDTGD-2024-03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3月25日11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1、询价时间

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11:00时,将于2024年3月22日19:30时,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2、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见附表1

3、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单、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单: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附表2)。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安装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付款方式:支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电汇等结算方式支付货款。

4.货物验收方式:甲方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验收,确认数量无误、质量合格后,按本合同承包单价出具验收单;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不予验收,并责令卖方返工处理,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待工程全部达到质量标准后,重新验收结算。

4、报价单递交

参与的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网址: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万年 技术联系人:袁 亮

电 话:177*****663 电 话:152*****036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198号诚信大厦8楼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供电工程I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3月22日


附表1: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供电工程自购物资采购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
名称

专业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资格条件

1

GD-17

均回流箱

接触轨

均流箱

(牵引所)

3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5年内国内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业绩3条以上(提供合同和业绩证明文件);

3.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2

接触轨

均流箱

(降压所)

6

3

接触轨

回流箱


6

4

接触轨

接地箱


7

5

GD-18

胀钉

接触轨

钎焊铜排

四孔、五孔

7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5年内国内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业绩3条以上(提供合同和业绩证明文件);

3.投标物资应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6

接触轨

单面胀钉

19

1300


接触轨

双面胀钉

19

180

7

接触轨

岔心桩


100

8

GD-26

玻璃钢管

接触轨

Φ50X4玻璃钢管


*****


附表2: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YC-CGJH-2305-3329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

(元)

备注











合计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宁波市,宁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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